文明单位展示
宜宾市文明办:
你们《关于2013年对省级文明单位复查登记的情况报告》(宜市文明办〔2013〕4号)收悉。按照《四川省文明单位建设与管理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经省文明办审查,现将复查报告情况批复如下:
一、同意中共宜宾市委组织部等131个省级文明单位复查合格,继续保持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;
二、同意翠屏区凉姜乡九里村等22个省级文明村镇复查合格,继续保持省级文明村镇荣誉称号;
三、宜宾县柏溪镇机关等2个单位作为文明村镇,不再纳入省级文明单位管理;
四、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6个单位因创建工作严重滑坡、出现重大问题等原因,撤销其四川省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。
希望复查合格的省级文明单位、省级文明村珍惜荣誉、发扬成绩、再接再厉,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,认真落实《四川省省级文明单位测评细则》和《四川省省级文明村镇测评细则》的各项要求,提升创建水平,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,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。
附件:宜宾市2012年省级文明单位、省级文明村镇复查结果名单
四川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
2013年5月8日